实用的劳动合同合集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合同 篇120xx年12月底,听取各方意见后,《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推出二审稿,与一审稿相比有了很大调整。但到目前草案原定确认稿推出的时间一再延后,至今仍无定论。在修改定论尚未出台之前,大胆猜想一回,设想新的劳动合同法将如何影响职场关系。
短工更短 长工更长
为平衡劳动者利益,“草案”规定在3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3)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约的。由此看来,可以想象两种可能性:一方面用人单位对于一部分工作能力较有可信度的员工会大方签订长约,同时,由于合同期满解约的原则未变,用人单位对一些工作能力不稳定的年轻员工将采用更短的约期,以换得用人自由,特别是一些季节性或是项目性工作,更多可能通过小时工的方式来雇用。不知员工对企业长期依存的安全感能增加,还是会减少?
末位淘汰制退出历史
依照“草案”第4章有关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除非用人 ……此处隐藏8142个字……>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 , 依规定执行 ; 无规定的 , 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 , 签订补充条款 , 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 , 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 , 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 , 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 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解除原因(打√)
□劳动者单方解除 □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个人原因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 协商一致解除:□单位原因
单位名称(盖章) 月
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