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山东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东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人:
承租人:
居间人: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是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行为。
二、本合同应由合同各方当事人通过网上租赁登记系统签订。
租赁房屋持有权属证书的,合同中所签订的租赁房屋的信息与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实现即时关联,输入权属证书编号后,权利人名称、房屋座落和建筑面积等房屋信息将从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自动调取。如房屋存在被查封、冻结、权属存在争议和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系统将不支持打印;如房屋产权存在共有、已设定抵押或已经通过本系统签订过租赁合同,合同的签订同样受到限制,须按照系统提示经各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操作。
租赁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因该房屋尚未在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房屋的有关信息需有 ……此处隐藏10340个字……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